装饰艺术设计系

Art & Craft Design Department
 

一 概况
    
广州美术学院设计学院装饰艺术设计系以 “ 务实、创新 ” 为教学原则,以立体、平面材料课程为教学重点,以综合材料工艺媒介在特定空间环境载体中的整合运用为发展方向,一方面从纵向着重传统特种材料工艺的承传与深化,如岭南民间工艺技术的传承与优化,另一方面更从横向拓展其与环境结合而产生具有现代意味为现代环境服务的新体裁、新形式等,如公共艺术等。同时,以此面向社会参与各类公共艺术项目的策划设计制作工作,并把参与社会学术实践所获得的丰富而实在的经验运用到教学中,注重理论与社会实践的结合,注重创新与市场需求的结合,在产学研结合治学之道上走出自己的特色。培养在公共艺术及相关领域中具备综合创作、设计及策划能力及在相关教学、科研单位具备专业教研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
    在历史沿革方面,广州美术学院设计学院装饰艺术设计专业可溯至1953年武汉中南美术专科学校的“图案组”,南迁广州建院后,广州美术学院于1958年正式设立工艺美术系,1966年由于文革的干扰停止招生,历经1969年改广东人民艺术学院工艺系,至1978年恢复招生, 1989年广州美术学院从工艺美术系中将工业产品设计、装潢美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三个专业及工业设计研究室拨出新建设计系,工艺系则仍保留染织美术设计、服装美术设计两个专业,并将原漆画专业发展起来的装饰绘画专业改为装饰艺术专业,保留染织、服装、漆艺工作室并成立民间美术研究室和装饰工作室,1997年工艺系与设计系合并为设计分院,内设装饰艺术设计系,2004年设计分院更名为设计学院,建系至今已有50年历史。

二 培养目标
    在培养目标方面,广州美术学院设计学院装饰艺术设计专业着眼于培养能在公共艺术及相关领域中从事创作、设计及策划工作,能在各级院校及科研单位从事专业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学生应在德、智、体、美方面全面发展,应具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专业造型技能与专业材料工艺技术,具综合的公共艺术创作、设计、策划及科研、教学能力,具较强的专业创新能力、较宽的社会适应能力与较好的艺术鉴赏能力。
    通过系统的教学,学生具体应熟悉装饰艺术设计概念内涵及外延,熟悉中外装饰风格形式特征与表现手法,掌握形态造型、色彩造型、立体造型等多维造型能力,掌握平面、立体等综合材料工艺,并将之整合应用于特定装饰载体中,使学生具备全面运用所学装饰艺术设计专业各项基础知识与技能独立完成平面及立体综合材料创作表现及公共艺术总体策划设计的能力。

三 专业与师资
    在专业与师资方面,广州美术学院设计学院装饰艺术设计专业提供学历教育层次的人才培养,目前拥有属于“艺术设计”学科的“装饰艺术设计”专业方向的本科课程及硕士研究生课程,面向全国招收攻读本科学士学位的四年制本科生及攻读硕士学位的三年制研究生。
    在装饰艺术设计系在编教师中,正高职称教师比例占教师总人数15%,副高职称教师比例占教师总人数39%,中级职称教师比例占教师总人数46%,其中留学归国教师2名,获博士学位教师1名,获硕士学位教师比例占教师总人数77%。

四 教学条件
    在教学条件方面,大学城校区的建立,使广州美术学院设计学院装饰艺术设计专业教学条件有了质的飞跃,学院投资大量资金针对装饰艺术设计专业特点完善了岩彩工作室、漆艺工作室、陶艺工作室、金工工作室,还计划增加岭南民间艺术研究室、重彩工作室、纤维工作室等。随着各平面、立体、综合材料工作室教学工作的展开,将为专业人才培养奠定了坚实的知识实践平台。

五 办学层次
    本系仅提供学历教育层次的人才培养。主要有面向全国招收本科学士学位的四年制本科生,攻读硕士学位的三年制研究生。现有本科生 180 名,硕士研究生 19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