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系

Architecture & Environment  Design Department

 

课程设置

  1. 四年制本科生
    教学模式为 1-3 制。
    第一学年 的“设计基础”板块由设计学院基础部统一教学,主要课程有:
    平面色彩构成、空间形态、观察记录、思维表述、创意表达、设计社会学、审美心理学、当代艺术与设计、信息方法 、设计史等。
    第二至四年 由我系组织教学,主要有三大板块的专业课程有:
    A 专业基础课 :设计初步 、建筑图学 、模型基础 、建筑结构与造型 、环境工学、设计实施、设计表达
    B 专业理论课 :空间设计方法、设计策划、空间设计概念、空间设计史
    C 专业设计课: :建筑设计创意篇 、建筑设计深化篇 、室内设计创意篇 、室内设计深化篇 、景观设计创意篇 、跨专业设计专题 、毕业设计与论文专题(含专业考察)

    在四年学习中,学生必须按规定修完所有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程,且所有成绩均达到 60 分以上或“合格”方可准予毕业并得到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成绩均达到 75 分以上方可得到学士学位。
  2. 三年制硕士学位研究生
    由导师小组规划组织课程,学生需在前两年修完学院规定的6门学位必修课程和2门必选课程并合格,方能参加中期筛选。学生通过中期筛选的考核、毕业论文的开题获得通过后,方能进入第三年的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阶段,并在两项主要学位课程获得75分以上成绩后方可获得硕士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