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系
Architecture & Environment Design Department
课程设置
四年制本科生
教学模式为 1-3 制。
第一学年
的“设计基础”板块由设计学院基础部统一教学,主要课程有:
平面色彩构成、空间形态、观察记录、思维表述、创意表达、设计社会学、审美心理学、当代艺术与设计、信息方法 、设计史等。
第二至四年
由我系组织教学,主要有三大板块的专业课程有:
A
专业基础课
:设计初步 、建筑图学 、模型基础 、建筑结构与造型 、环境工学、设计实施、设计表达
B
专业理论课
:空间设计方法、设计策划、空间设计概念、空间设计史
C
专业设计课:
:建筑设计创意篇 、建筑设计深化篇 、室内设计创意篇 、室内设计深化篇 、景观设计创意篇 、跨专业设计专题 、毕业设计与论文专题(含专业考察)
在四年学习中,学生必须按规定修完所有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程,且所有成绩均达到 60 分以上或“合格”方可准予毕业并得到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成绩均达到 75 分以上方可得到学士学位。
三年制硕士学位研究生
由导师小组规划组织课程,学生需在前两年修完学院规定的6门学位必修课程和2门必选课程并合格,方能参加中期筛选。学生通过中期筛选的考核、毕业论文的开题获得通过后,方能进入第三年的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阶段,并在两项主要学位课程获得75分以上成绩后方可获得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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